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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第3楼loushaokun于2006-09-18 20:29发表的“”:
顾志君云:"其实经方家根本就不会存在这些问题,知犯何逆随证治之尔。"确有举重若轻之慨,然而经方家容易流于粗疏,难以入细,临床时常常借助理法辨证来选择方药,即使是曹颖甫、祝味菊、岳美中、范中林、刘渡舟也不例外。日本汉方家自吉益东洞始反对理法辨证,倡导方证主义,反而划地为牢,限制了汉方的发展。岳美中1957年,访日归来,对此有过深刻的批评。他给陈可冀的赠诗中说:“东医虽亦学南阳,一病终归是一方;那晓论治凭辨证,此中精义耐思量。”前车之鉴,顾君应该三思。 娄绍昆
娄老师的文章拜读多多,深受教益,您说得对,临床的确不可轻视理法辩证,但是经方系统好像有其自身的规律,有的时候不要说辛温辛凉不可过执,甚至外感内伤也不必刻意区分,学生浅见这就是六经辩证,方证辩证的魅力所在。
附学生近日所治案:
女 56岁 病眩晕肢麻1月,西医诊为高血压(CT未发现异常),与降压扩管等输液治疗一周症状仍不减,中医诊为眩晕前医与:天麻、钩藤、丹参、川芎、杜仲、石决明······一周头晕略减,肢麻如故反增酸沉。
诊:形体丰腴,肌肤稍暗,头晕轻微,四肢酸麻,汗出身热不恶风,口渴不多饮,舌淡尖略红,苔薄黄,脉浮弱重按无力,诊为太阳血痹兼有石膏证,与黄芪桂枝五物汤加石膏30克、防己10克,三剂后酸除麻减,续服一周而愈。
此例若用内伤外感或者寒热等概念论治,似乎难以下手,若从六经方证角度考虑,不难判断,浅见如此,候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