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力
级别: 荣誉会员
精华:
0
发帖: 260
: 225
经方币: 1975 元
: 0
好评度: 214 点
注册时间:2005-01-08
最后登录:2007-05-21
|
重大新闻———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的通知
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中医药 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〔2007〕16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 为进一步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,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,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,更好地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,经国务院同意,成立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小组(以下简称协调小组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主要职责 负责对中医药工作的宏观指导;研究拟订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;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;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。 二、组成人员 组 长:吴 仪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:高 强 卫生部部长 徐绍史 国务院副秘书长 王国强 卫生部副部长兼中医药局局长 成 员:李 辉 外交部部长助理 张 茅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吴启迪 教育部副部长 刘燕华 科技部副部长 丹珠昂奔 国家民委副主任 王 军 财政部副部长 王晓初 人事部副部长 胡晓义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 范小建 农业部副部长 易小准 商务部副部长 周和平 文化部副部长 刘 凡 工商总局副局长 宋明昌 质检总局党组成员 张建龙 林业局副局长 吴 浈 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张 勤 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汪永清 法制办副主任 房书亭 中医药局副局长 三、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协调小组在中医药局设办公室,主要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,研究提出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,督查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,承办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办公室主任由王国强兼任。 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,协调小组成员需要调整的,由成员单位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,报协调小组组长审批。 国务院办公厅 二○○七年三月二十日
|
|
[楼 主]
|
Posted: 2007-03-30 19:13 |
| |